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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口试内容及评判标准!

来源:完美乐章艺术教育   日期:2018-07-21 12:34:55

(一)口试内容

  

1、新闻播报。应试者面对镜头播报一条自己抽取的新闻稿。


2、话题主持。应试者从不同栏目类型的话题中选择一题,面对镜头主持。



(二)口试标准

  

A 级

  

1、声音状态:

  

播报和主持节目时,发声状态积极、饱满、大气;声音运用松弛、自如、通畅;声音干净、明朗,圆润、大方

  

2、语音面貌:

  

播报和主持节目时,语音标准,声、韵、调准确无误;语音连贯、流畅;吐字清晰、准确;语调自然。

  

3、形象气质:

  

形象端正、大方,服饰、妆容、仪态、仪表符合广播电视职业规范。

  

4、语言表达:

  

新闻播报:理解准确,感受具体,感情真挚,基调恰切;语言目的明确,停连重音准确,语句流畅,语气生动,分寸得当;语言表达时状态积极,与受众有真切交流,仪态自然大方;能准确鲜明的体现所播节目的基本形态和特征。

  

话题主持:导向正确,态度鲜明;内容充实,言之有物;能实现节目的播出目的。

  

思路清晰,逻辑感强;语言表述准确规范,符合广播电视语体特征和语境;语言表达顺畅,对象感、交流感强;语言运用生动、形象;现场反应积极、敏捷,表现富有个性,能体现栏目特色。

 


B 级

  

1、声音状态:

  

播报和主持节目时,发声状态较积极、饱满、大气;声音运用较松弛、自如、通畅;声音较干净、明朗,圆润、大方;

  

2、语音面貌:

  

播报和主持节目时,语音基本标准,声、韵、调基本准确,偶有失误;语音基本连贯、流畅;吐字基本清晰、准确;语调总体自然。

  

3、形象气质:

  

形象、妆饰、仪态、仪表符合广播电视职业规范。

  

4、语言表达:

  

新闻播报:理解正确,有一定感受;感情、基调基本恰切;语言目的基本明确,停连重音无明显失误;语气、分寸把握基本到位;语言表达时状态积极,语句顺畅,有一定的对象感,自然大方。

  

话题主持:导向正确,态度鲜明;内容比较充实具体;能基本实现播出的具体目的。

  

思路清晰,逻辑基本清楚;语言表述基本规范,符合广播电视语体特征和语境;语言表达基本顺畅,有一定的对象感、交流感;语言运用偶有词汇、语法等失误;现场反应积极,基本能体现栏目特色及个性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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